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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確定了固廢污染防治的原則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清潔生產:盡可能地減少固廢的產生量;資源化—綜合利用:使有利用價值的固廢變廢為寶,實現資源的再循環利用;無害化處置:對無利用價值的固廢綜合處理的末端處置(焚燒和填埋)。
1.預處理方法有三種:⑴壓實。⑵破碎。⑶分選。分離出有價值的和有害的成分,實現“廢物利用”。
2.堆肥處理方法。利用自然界微生物的新陳代謝的作用,在適宜的水分、通氣條件下,進行微生物的自身繁殖,從而將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向穩定的腐殖質轉化。
3.衛生填埋方法。在填埋場的設計、施工、運行時關鍵的問題是控制含大量有機酸、氨氮和重金屬等污染物的滲濾液隨意流出,做到統一收集后集中處理。
4.一般物化處理方法。工業生產產生的某些含油、含酸、含堿或含重金屬的廢液,均不宜直接焚燒或填埋,要通過簡單的物理化學處理。物理化學方法也是綜合利用或預處理過程。
5.良好的填埋方法。良好填埋是一種把危險廢物放置或貯存在環境中,使其與環境隔絕的處置方法。目的是割斷廢物和環境的聯系,是否能阻斷廢物和環境的聯系便是填埋處置成功與否的關鍵。一個完整的良好填埋場應包括廢物接收與貯存系統、分析監測系統、預處理系統、防滲系統、滲濾液集排水系統、雨水及地下水集排水系統、滲濾液處理系統、滲濾液監測系統、管理系統和公用工程等。
6.焚燒處理方法。焚燒處置的特點是可以實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焚燒不但可以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和一般工業廢物的處理,而且可以用于處置危險廢物。
7.生活垃圾處理設備熱解法。是在氧分壓較低的條件下,利用熱能將大分子量的有機物裂解為分子量相對較小的易于處理的化合物或燃料氣體、油和炭黑等有機物質。